以婚恋为名 行诈骗之实

无线阆中 2024-06-27 16:04 170

已婚女子韩某某隐瞒真相,虚构单身身份,在网络上以婚恋为名向他人频繁索要钱物,骗取财物占为己有。近日,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以韩某某诈骗罪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阆中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被告人韩某某与被害人潘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相识后,韩某某明知潘某某征婚而隐瞒其已婚并怀孕的真实情况,谎称自己单身未婚,借确立婚恋关系之机,频繁向潘某某索要财物共计23000余元。2024年1月1日,潘某某察觉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1月8日,被告人韩某某被抓获归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韩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办案人员对被告人韩某某进行了深刻批评教育,指出其欺骗他人情感和钱财的行为不仅违反基本道德,更属于违法犯罪,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在检察机关勒令下,被告人韩某某于限期内将诈骗款物全额退还被害人并向被害人真诚悔过表示歉意,及时为被害人挽回了财产损失。

检察官提醒

在婚恋过程中,应对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若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或者引诱投资,此时务必提高警惕、细心甄别,千万不要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让自己财物和身心遭受双重损失;一旦在交往中发现被骗,一定要保留好聊天、转账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阆中检察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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