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2025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无线阆中 2025-07-02 10:12 321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2025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开始,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将阆中市2025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征报名

(一)报名时间

男青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女青年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2.年龄条件

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3.体检基本条件

(1)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①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②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4)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5)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6)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三)报名程序

1.登录全国征兵网:①(http://www.gfbzb.gov.cn/)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②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③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④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说明: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关注“四川征兵”公众号①在微信中搜索“四川征兵”公众号并关注;②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直通报名页面;③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④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⑤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大学生入伍主要优惠政策

(一)入役保障

1.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

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军入伍时分别按照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落实优先政策,并享受有关奖励优待。

2.学费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3.发放奖励金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研究生毕业生不低于6000元、本科毕业生不低于5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各地在此基础上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2025年最高达每人50000元。

4.发放家庭优待金

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每年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动态调整。

目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可维持现有水平暂不调整(2025年全省基本优待金约为1.99万元)。各地可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比例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5.发放津贴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共发津贴费276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6.依法优先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具体政策见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二)服役发展

1.报考军校

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或者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2.直接提干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

3.保送入学

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且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可以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年龄不超过25周岁。

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在驻西藏和三边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

4.选改军士

大学毕业生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可以优先选改军士;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具备军士基本条件的,可以提前参加军士选改。

首次选改时,根据大学就读时间和以往服役时间之和确定军士军衔和职级待遇,在高校就读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四年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确定为中士第二年,大学专科毕业生确定为中士第一年。

5.教育培训

服役期间经批准参加与履职岗位相关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以及职业资格认证、职业技能鉴定、军事素养认证等培训,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证书的,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学费或者培训费补助。

(三)退役安置

1.发放退役金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万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

获荣誉称号或者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2.免试专升本

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1)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

(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考生免于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专项招录(聘)

①公务员定向招录

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退役后可报考全省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2岁。

②专武干部招录(聘)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聘)。

定向招录(聘)比例不低于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聘)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

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人民武装委员会至少有1人为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③事业单位招聘

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与“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旅(团)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

④国有企业招聘

省、市(州)、县(市、区)属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安排10%的工作岗位,从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招聘信息同步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开发布,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

⑤文职人员招考

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服役5年及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规定落实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

⑥充实基层力量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并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根据需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鼓励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

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将表现优秀的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5.扶持就业

加大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支持力度,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托专业培训机构等进行创业培训。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

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6.复工复职

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

7.军地接续培养

鼓励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探索新入职适龄大学毕业生先入伍服役再上(返)岗任职的军地接续培养办法,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和跟踪培养制度,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名咨询

四、廉洁征兵监督方式

阆中市纪委廉洁征兵监督电话:0817-6306580

阆中市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电话:0817-6273194/6273190

阆中市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邮箱:303193592@qq.com

五、廉洁征兵“十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二、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三、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四、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五、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六、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七、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八、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十、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阆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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