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本月起,按国、省统一部署,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诊所、药店等机构销售药品需要扫追溯码才可进行医保结算。通过扫码可查验药品真伪,追查药品流通信息,打击倒卖药品、盗刷医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
近年来,一些人通过“医保取现”、“高价回收”等手段诱导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这种通过医保报销渠道获取的药品,经非法转手后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就是医保“回流药”。而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的 “电子身份证”,每盒对应唯一编码,且仅允许一次扫码销售记录,多次出现销售信息则可能存在造假、回流或违规 “串换” 风险。
市医疗保障中心医监股副股长董柿:“市民朋友只需要在结账时,将药品外包装盒上的追溯码(也就是条形码或二维码)朝向收银员或扫码设备,等待扫码检验就可以了。”
若扫码发现药品信息异常,市民有权要求药店更换同批次药品重新扫码,若仍失败,可拒绝购买并举报。
市医疗保障中心医监股副股长董柿:“市民朋友可以要求药店更换同批次药品重新扫码;如果仍然扫码失败,可拒绝购买并拨打 12315 举报。”
为帮助市民核实药品来源,相关平台可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市医疗保障中心医监股副股长董柿:“可以直接搜索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 ‘中国药品追溯’ 等程序,使用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核实购买药品来源。”
市民购药时,还应注意查验药店资质,遇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专门电话举报。
市医疗保障中心医监股副股长董柿:“比如药店是否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如购药过程中遇到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 0817-6230013 向我局举报投诉。”
记者:梁景明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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