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事关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无线阆中 2025-11-25 15:08 432

阆中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小型餐饮场所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坚决防范遏制小型餐饮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25〕3号)和省、市消安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小型餐饮场所开展自评自查自改,基层网格和行业系统组织排查,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根据工作要求,现就小型餐饮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自评自查自改。小型餐饮场所要对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小型餐饮场所防火技术要点》,重点围绕“疏散逃生、装饰装修、厨房安全、消防设施、培训演练”等方面,主动查改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到位,并将隐患整改情况登记造册。基层配合做好小型餐饮场所易发现、易处置消防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

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小型餐饮场所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1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本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方、出租方等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在订立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并履行各方消防安全职责。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设施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破坏原有防火分隔;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气体、液体燃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违规在场所内设置人员居住场所。

四、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小型餐饮场所要对经营者、厨师、服务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教育培训,结合自身火灾防控需求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实战化演练,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以及处置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五、抓好消防安全提示。在小型餐饮场所集中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牌,提示常见风险隐患,以及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等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公众在小型餐饮场所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本通告所称小型餐饮场所,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性餐饮用房:独立建造,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建筑层数不大于三层,提供经营性餐饮服务的单、多层商业建筑;或者采用分隔单元形式设置在建筑的首层至三层(可以是其中的某一层或任意多层),场所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区域,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提供经营性餐饮服务的商业用房。

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阆中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审核:冉琼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