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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恶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解决群众身边民生实事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阆中市公安局聚焦农村地区的“村霸”“乡霸”、自然资源领域的“沙霸”“矿霸”以及城镇街道、商贸集市的“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犯罪,面向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关于“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实事、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阆中市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胡警官:15182947769
李警官:18380798993
公安局扫黑办:0817—6224505
阆中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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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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