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空中扫毒” , 阆中铲除销毁罂粟120株!

无线阆中 2026-04-02 10:53 205

当前正值毒株原植物罂粟的生长旺季,也是禁种铲毒的关键时期。阆中公安持续加大科技巡查力度,充分利用无人机机动性强、飞行范围广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开展地毯式巡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近日,阆中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反恐特警大队、思依派出所,利用无人机对重点区域开展空中巡查时,发现某乡镇一村民屋后疑似种植有毒株原植物,通过无人机实时回传的高清画面,相关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核查。

经现场仔细辨认,确认该村民屋后种植的正是毒株原植物罂粟,部分植株已开花结果。民警当场将全部罂粟植株予以铲除,经现场清点,共计120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阆中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严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将所有收缴的罂粟植株集中销毁。

举报有奖

(一)举报吸毒违法行为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一起吸毒案件,按查获人员数奖励200元/人,每案最多奖励5000元;

(二)举报毒品犯罪线索并经公安机关侦破的,按缴获量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三)举报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线索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铲除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下奖励0.5元/株,500株以上奖励500元;举报毒品原植物种子并被公安机关缴获的,缴获每公斤种子奖励1000元;

(四)举报制毒窝点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人员、缴获毒品、毒品半成品和制毒配剂等情况,视情奖励1万至5万元;

(五)举报走私、非法买卖、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精麻药品犯罪案件的,奖励1000至5000元;

(六)举报公安机关通缉的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公安机关每抓获一名逃犯,奖励1000元;

(七)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一人,奖励500元。

举报电话:110 /0817-6331022

法律法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阆中公安提醒

罂粟是法律明文禁止种植的毒株原植物,无论出于观赏、食用还是药用等任何目的,私自种植均属违法行为。当前正值罂粟生长旺季,阆中公安将持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共同营造无毒、平安的社会环境。

来源:阆中公安

审核:冉琼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