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阆中市公安局
关于“2026年阆中汉服纪”期间
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2026年阆中汉服纪在我市顺利举行,阆中市公安局将对我市指定区域采取临时禁飞管控措施,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穿越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禁飞时间及区域
禁飞时间:2026年4月3日18时至21时、4月4日18时至21时、4月18日8时至22时、5月4日13时至17时。
禁飞区域:阆中市保宁街道城市建制区上空。
因开展2026年阆中汉服纪期间的航拍、电视转播、警务、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到阆中市公安局反恐特警大队申报备案。
三、在禁飞时间及区域内未经批准起飞、升空的“低慢小”飞行器,阆中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使其迫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阆中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日
来源:阆中公安
审核:冉琼
评论 0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