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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顺利就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南人社通〔202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青年就业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需求
我市15家见习单位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67名,详见《阆中市2026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招募对象根据所需学历、专业、其他要求等条件进行报名。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能再参加本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对象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属就业见习关系。
四、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5日—4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见习人员在工作日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 高校毕业生报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证件照1张。
2. 16-24岁失业青年报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证件照1张。
六、见习人员上岗
就业局审核见习资格后,符合条件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经双方同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即可上岗(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得重复参与)。
七、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需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提出申请告知见习单位。
八、其他相关事宜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6229198
附件:阆中市2026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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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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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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