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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辖区道路交通
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提升交通文明形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将辖区内已调试完毕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6月6日0时起。
2、设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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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东街18号(东门小区门口)附近;
2.南池路华胥路口(劲霸男装门口)附近;
3.华胥路三台南路西20米附近;
4.火车站站前广场附近;
5.阆水中路552号(独轮火锅门前)附近;
6.太平寺街白果树街路口附近;
7.公园路101号(阳光花园小区旁)附近;
8.张飞北路17号(张飞北路商城路北20米)附近;
9.阆水东路93号(公园路阆水东路北)附近;
10.大步坎巷子46号(南津关嘉陵江大桥【俗称:一桥】北头方向)附近。
3、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
主要包括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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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阆中公安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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