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指导各地持续优化生育保险制度政策,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力度,推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截至7月10日,全国28个省份278个统筹地区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推动实施,对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定点、支付等方面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个人“无自付”。 审核:冉琼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南方都市报![]()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文,宣布28省份推动实施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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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基本“不花钱”,28个省份安排上了(附地区名单)
无线阆中 2026-07-17 17:57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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