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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
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农业农村行业乱象,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乡村发展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利用宗族势力或者纠集团伙侵占、私分、挪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强占集体资源;违规发包集体资源,把持基层事务、欺压群众,损害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村霸”等恶势力线索。
2.农村土地权益领域:在土地确权、承包流转、宅基地管理等工作中,采取恐吓、胁迫、滋扰等方式强行流转土地、恶意压价、侵占相关补偿款项,阻挠正常工作开展的涉黑涉恶线索。
3.农资和农产品流通领域:违法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无证非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违禁农资。
4.涉农工程建设领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项目等项目实施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围标串标、敲诈勒索、垄断建材供应、阻挠项目施工等违法线索。
5.畜禽养殖屠宰领域:垄断畜禽收购、屠宰经营;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假,添加使用违禁药物,暴力抗拒行业监管执法等线索。
6.渔业渔政管理领域:团伙化非法捕捞,使用电鱼、毒鱼、炸鱼以及地笼、绝户网等禁用渔具、禁用方法捕捞;长期霸占河段、水域,控制捕捞资源,充当 “渔霸”;非法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纠集人员抗拒长江十年禁渔、渔政巡查执法等线索。
7.公职人员“保护伞”线索:农业农村领域工作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活动,包庇纵容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监管失职、利益输送等线索。
8.其他涉农乱象: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作业服务中欺行霸市、强行服务;违法破坏耕地、非法开垦以及其他扰乱农业农村生产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0817-6307808
2.来信举报:四川省阆中市长安西路219号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编:637400(信封注明“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3.邮箱举报:1295306365@qq.com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提倡和鼓励实名提供线索,便于精准核查线索、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尽量写明被举报人信息、事发时间、地点、事情经过,并尽量提供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佐证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收到线索后,阆中市农业农村局将及时登记核查,超出本单位管辖权限的,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打击农业农村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平安有序的乡村发展环境。
特此公告。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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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冉琼
来源: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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